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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册计量师报名时间及官网

202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24年4月份开始,可参考2023年详情: 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7日起;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官网是中国人事考试网。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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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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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计量师网上注册指南

2023年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多地已发放,估计不少量友都证已到手,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在准备注册事宜了。计量资讯速递公众号后台近日也收到不少量友咨询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事宜。今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注册计量师注册所需的材料及流程。 注册计量师注册工作由各省(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委)负责审批,个人可以通过窗口或网上进行办理。目前大多数省市均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个人通过各省市市场监局网站或省市政务网办理注册计量师注册事宜也是非常方便的。 为方便量友了解,下面以北京市办理注册计量师注册为例,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注册所需的材料以及办理流程: icon-img 首先访问北京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然点依次点击>>办事服务——>>选择点击“计量”业务,即出现“对注册计量师进行注册管理”面页。 可以看到注册计量师注册设定的行政依据: 【部门规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部门规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2022年第6号)第四条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为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的注册机关。【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第563项为“注册计量师注册” icon-img 点击"办理指南",即可查看相应的办理流程及所需的各种资料。资料准备好了的话,则直接可点击“网上办理”,进行网络办理了。 点击页面我们即可以看到办理条件: 《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二)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申请人需提交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北京市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告知承诺书,并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材料齐全完整,证照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下图为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 icon-img 可以看到法定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主要流程为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阶段。 申报资料的要求及审查标准: 1.符合《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所申请注册执业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 (二)受聘于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执业单位)。 申请人需提交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表、北京市注册计量师注册申请告知承诺书,并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icon-img 申请材料总要求: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受聘于国家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取得所申请注册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中核准的专业项目可视同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如果您符合注册条件,并且以上资料也都准备好了,那就可以直接点击“网上办理”进行注册计量师注册了(需要注册该网站的账户)。 虽然各地要求及注册流程稍有差别,但注册条件及所需材料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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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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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将于6月10日-11日举行,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工作也即将拉开帷幕。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文介绍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带你全面了解注册计量师考试。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根据《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注册计量师从2011年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余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四、报名办法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市场监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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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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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考试介绍

根据《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注册计量师从2011年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余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报名办法及告知承诺制 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考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名前须注册,上传照片等;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证书管理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市场监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册登记 国家对法定计量鉴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注册计量师实行注册管理。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注册取得《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的计量检定活动。 八、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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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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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知的注册计量师考前4大注意事项,赶紧来查看!

一、关注注册计量师各科目考试时间 注册计量师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月10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月11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 6月10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客观题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及时打印注册计量师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前先仔细检查个人报考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建议咨询当地人事考试部门。不要自己随意修改信息,准考证不可随意涂改。 2、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保存好电子档,准考证丢失后可以随时打印。 3、打印准考证时一定要多打印几份、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三、考试准备、携带物品须知 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的考生仅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考。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其中《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2、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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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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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2023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即将启动!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提醒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各地将陆续启动,请相关报考人员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通知,及时获取报名相关信息。 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办法: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 (一)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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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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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或考试(评价)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四、办理方式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开始前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以下内容: (1)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和缴费时间、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材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3.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4.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材料 序号 考试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 1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5.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2 注册建筑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3 监理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5 翻译专业资格(笔译、口译) 1.在读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7 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8 注册设备监理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9 建造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10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11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12 注册城乡规划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14 一级造价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5 注册安全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16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7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注:标注*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六、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一)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二)现场核查 1. 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2.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三)免予核查 1.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办理流程 icon-img 九、适用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十、实施主体 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 十一、办理时间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三、咨询电话 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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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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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三亚注册计量师成绩查询8月份开始

海南·三亚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海南·三亚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2年8月公布。 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8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自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至33项。注册计量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暂停或者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将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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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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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沙市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海南·三沙市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海南·三沙市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2022年8月公布。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8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自2022年度起,将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17项增至33项。注册计量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因考试暂停或者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可申请将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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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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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暂停/延期地区 择机安排补考

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暂停/延期地区汇总 因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发布暂停举行2022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的通知,暂停/延期考试的地区分别是上海、河北、天津、天津、北京(并入下一年度开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6月29日发布重要通告!拟对注册计量师受疫情影响地区择机安排一次补考。以下是原文通知: icon-img 【重要通告】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的职业资格考试后续工作安排的通告 上半年新冠疫情散发、多发、突发,为控制疫情传播风险,部分职业资格考试相应作出了全国统一推迟、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调整,共涉及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监理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十项考试。广大考生对这些考试的后续安排十分关注,我中心与有关单位也一直就调整后的考试安排保持密切沟通,拟对上半年全国统一推迟举行和部分考区暂停举行的考试择机安排一次补考。各项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将结合下半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安排、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和疫情形势研究确定,适时向社会公布。请确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上半年考试的考生随时关注报名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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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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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
距2024注册计量工程师考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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